南工教研〔2025春〕8号
各相关学院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》,现学校组织开展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材料报送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验收范围
根据《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高函〔2024〕9号,附件0),2025年验收的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及获批时间如下表所示,验收专业同时被立项为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(培育点)的,本次同步验收。
序号 | 学院 | 专业 | 省特色专业获批时间 | 省品牌专业获批时间 | 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建设点/ 培育点 |
1 |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| 消防工程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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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年会金字招牌在线入口学院 | 金属材料工程 |
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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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|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|
| 2020年6月 | 2023年6月 |
4 |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| 地理信息科学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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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| 测控技术与仪器 | 2021年6月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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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|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|
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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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| 自动化 | 2020年6月 | 2021年6月 | 2023年6月 |
8 | 化工学院 | 化学工程与工艺 |
| 2020年6月 | 2023年6月 |
9 |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| 应用化学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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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| 环境工程 |
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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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| 车辆工程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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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|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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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| 电子信息工程 | 2021年6月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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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| 通信工程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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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建筑学院 | 风景园林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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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 经济与管理学院 | 市场营销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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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|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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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金年会金字招牌在线入口8 | 食品与轻工学院 | 轻化工程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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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 数理科学学院 |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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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 数理科学学院 | 数学与应用数学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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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 土木工程学院 | 土木工程 |
| 2020年6月 | 2023年6月 |
22 |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| 汉语国际教育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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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| 日语 | 2020年6月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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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 药学院 | 药物制剂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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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| 药学院 | 药学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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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 艺术设计学院 | 产品设计 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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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| 艺术设计学院 | 环境设计 |
| 2022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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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验收原则
1.保证质量、客观公正
为切实保障品牌专业建设质量,验收“合格”的专业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:一是经审计,资金使用管理规范,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;二是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,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实施完成;三是专业管理规范。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,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,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,建设期内正常招生。未达到以上三个条件的专业验收结果为“不合格”。
2.聚焦内涵、突出实效
坚持立德树人金年会金字招牌在线入口根本任务,全面落实“以本为本、四个回归”,聚焦课程建设、师资队伍、实践资源等内涵要素,以项目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,重点考察品牌专业建设任务达成度、水平提升度和服务发展贡献度等,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核心量化指标。品牌专业原则上须达到“Ⅰ+Ⅱ+X”标志性成果要求(“Ⅰ”代表至少应完成1 项国家级成果,“Ⅱ”代表至少应完成2 项省级成果,“X”代表部分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)。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和卓越工程师计划 2.0 专业验收要同时突出有关立项要求。
3.树立标杆、争创一流
在验收“合格”的基础上,省教育厅将按20%左右比例择优评选一批验收“优秀”的专业,树立建设标杆,激励各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、产出标志性成果,体现在全国同类专业中的竞争力、显示度、示范性和引领性。验收结果为“优秀”的专业须在思想政治教育、专业认证、一流课程建设、教研成果、双创教育、就业质量等方面取得多项标志性成果。
三、验收材料要求
1.填金年会金字招牌在线入口写《验收报告》要以本专业《项目任务书》为基础,以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指导性基本项目任务为指导,围绕《项目任务书》中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填写《验收报告》。
2.专业成果统计起止时间为自立项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,超出该期限取得的各类成果不纳入统计范围。
4.标志性成果确需提供附件佐证材料的,仅需反映成果的名称、等次、人员和时间等关键信息,已公开的成果信息不用提供佐证材料。请直接附在验收报告之后,且不得超过10页,无需单独另行制作附件。
5.文字部分请用小四号宋体,栏高如不够可酌情增加。用A4纸正反打印,装订整齐,本《验收报告》封面之上不需另加其它封面。
四、工作安排
1.4月8日前报送《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》(附件1)和《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》(附件2)WORD电子稿。
2.教务处将对各专业验收材料进行审核,并提出修改意见,各专业参考修改意见,金年会金字招牌在线入口酌情完善。
3.4月1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:
(1)《汇总表》纸质稿1份,需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,学院盖章;
(2)《验收报告》纸质稿3份,装订成册,专业负责人签字完备,无需学院盖章;
(3)《验收报告》电子稿1份,PDF稿,需专业负责人签字,财务签章,学校签章完备(教务处提供财务签章、学校签章扫描件)。
邮 箱:jwcjy@njtech.edu.cn
联系电话:58139182
联 系 人:郑老师
教务处
2025年3月27日